為確保河北省普通高校專接本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允許考生申請一次成績復核,不限制科目數(shù)量,只對筆試科目的主觀題部分進行復核,對錯判、漏判、統(tǒng)分錯誤予以更正。不提供考生查卷服務(wù)。
二、時間安排
(一)7月29日公布考生成績。考生如對本人考試成績有異議,須在7月31日17:30前,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復印件到考點院校專接本考試主管部門提交成績復核書面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二)7月31日18:00前,各考點院校將申請成績復核的考生按照不同科目分別匯總形成外語、數(shù)學、政治、專業(yè)課4個EXCEL文件(內(nèi)容包括考生姓名、準考證號),通過電子郵箱報至省教育廳學生處(hbzjbwzl@126.com)。不接受考生個人發(fā)送的復核申請。
(三)8月3日8時,考生可登陸專接本報名網(wǎng)站查詢成績復核結(jié)果。
三、工作要求
各有關(guān)高校要高度重視成績復核工作,指定專人負責成績復核申請考生的受理和咨詢工作,耐心細致地做好政策宣傳和解釋工作,確保成績復核工作順利進行。

河北專接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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